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保护数据知识产权备受关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8日在北京表示,为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中国将加快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研究提出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四个充分”的基本原则。
申长雨指出,这“四个充分”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二是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三是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四是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天下午举行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申长雨在会上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他说,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新能源”,成为与土地、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中国是数据资源和数字经济大国,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达到50.2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达到41.5%,位居全球第二。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和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除“四个充分”基本原则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研究梳理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关键问题,包括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运用模式等。同时,积极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以及深圳等8省市开展试点工作,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已累计向经营主体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2000份,各试点地方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已超过11亿元人民币。
申长雨透露,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深化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研究,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推动早日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促进数字领域技术创新、交易流通和全球治理,更好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吹风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回答提问时介绍说,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底,中国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为127.3万件,主要呈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增长迅速、领军企业发挥创新龙头带动作用、数字经济创新集群发展态势显著等特点。在数字技术创新带动下,2023年前三季度,中国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2万件,同比增长16.4%。
2022年中国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9.6万件,占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42.6%。自2016年起,年均增速为22.6%,是同期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年均增速的1.5倍。截至2022年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占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的71.3%,呈现“三强鼎立”的态势。
葛树还透露,来华申请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的国外企业数量稳步提升,由2016年的6418家增长至2022年的7613家。截至2022年底,来自全球95个国家的权利人在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32.7万件,反映出国外相关企业对中国数字经济市场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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